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4月1日至2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罗豪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廉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及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学专家学者曾宪义、张庆福、肖蔚云、许崇德、高铭暄、韩大元、史达伟、陈弘毅、冯文庄等一百多人济济一堂,共同回顾香港基本法诞生历程,总结基本法实施经验,商讨“一国两制”发展大计。
与会者一致认为,在香港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是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产物。1982年,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邓小平的亲自指导下,经过8年的努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终于诞生了,它为香港的发展描绘了政治、经济、文化的壮丽前景。在这个基础上,澳门问题也得到了顺利解决。现在,香港、澳门都已经顺利回归祖国并保持了繁荣稳定的局面。今年是香港基本法颁布的第十个年头。在回归祖国这两年多的日子里,香港不仅保持了社会的稳定,而且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蓬勃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得益于香港同胞的勤劳智慧,得益于香港政府的睿智与远见,但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指导方针,有一部比较完善、充满创造力和首创精神的基本法。两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成功实施说明,“一国两制”政策,完全符合中国人民要求统一的愿望,“一国两制”的事业,完全掌握在我们中国人自己手上。只要我们以坚定的信念、踏实的步伐、旺盛的斗志前进,我们一定能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
与会者指出,今后如何利用香港基本法实施的有效经验来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需要法学界的专家学者们认真总结、思考,展望香港基本法实施的前景,丰富和发展基本法的理论。这对于维护“一国两制”的精神,探索和解决海峡两岸关系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香港基本法作为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它的影响范围并不仅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而是及于全国。与此相适应,香港基本法的研究也有赖于香港和内地学者的共同合作和密切交流。